洛阳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1-05-21 15:17:53浏览次数:

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8年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和《关于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工作的通知》(建房〔2009〕101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一级的材料如下:
(一)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 | 要求 | 备注 |
1 | 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印章 | |
2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房地产开发) | 原件 | 1 | 纸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办事大厅-《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填报软件》免费下载 | |
3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印章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办事大厅-企业行政许可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表格下载 |
4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 | 复印件 | 1 | 纸质 | 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核验章 | 初审部门核验 |
5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 | 1 | 纸质 | 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核验章 | 初审部门核验 |
6 | 公司章程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 |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核验章 | 初审部门核验 |
7 | 关于企业上年度财务状况的承诺书 | 原件 | 1 | 纸质 | 不再提交上年度财务报告(附审计报告),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为企业上年度总资产、总负债、资产负债率、净资产、预收账款、合同负债、有息负债,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承诺内容真实性负责。 | |
8 | 企业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纸质 | 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核验章 | 初审部门核验 |
9 | 关于企业近三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的承诺书 | 原件 | 1 | 纸质 | 不再提交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为企业近三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以项目为单位,对各年度完成投资额及总投资额进行说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承诺内容真实性负责。 | |
10 | 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料(按项目组卷) | 复印件 | 1 | 纸质 | 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核验章 | 初审部门核验 |
(1) | 已竣工项目: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 | 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核验章 | 初审部门核验 |
(2) | 在建项目: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文件,并附项目进度说明 | 复印件 | 1 | 纸质 | 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核验章 | 初审部门核验 |
(3) | 已竣工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 复印件 | 1 | 纸质 | 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核验章 | 初审部门核验 |
(4) | 在建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以及相关执行情况报告 | 复印件 | 1 | 纸质 | 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核验章 | 初审部门核验 |
(5) | 子公司项目:除提供上述竣工、在建项目材料外,还需提供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公司章程、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以及对子公司相应项目的工程质量、信用评价以及矛盾纠纷处理等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承诺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 | 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核验章 | 初审部门核验 |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报送、信函接受方式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