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代理记账|洛阳公司注册|洛阳资质代办-河南智德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邮箱:956352919@qq.com
手机:15236678105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联盟路与太原路交叉旅汽大厦9楼

问: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8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按照习惯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实际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请问我能够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您的月销售额如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Copyright 2018-2028 河南智德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8044891号-1